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的开始是什么呢?我们的朋友在地铁口发生了车祸,他们已经报警了,对方买了车辆的保险,具体的赔偿有哪些的呢?

江苏 - 南通 交通事故赔偿
1位律师回复

拉萨优选法务

地区:江苏 - 南通

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2020-11-27 12:32:29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南通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