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父母是否属于子女的义务呢?自己在外面认识了一个朋友,今年他是七十岁了,也没有劳动能力的,现在她的孩子都成年了,是否需要去赡养他的呢?

青海 - 海西 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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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调解法务

地区:青海 - 海西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这里的赡养,是指赡养人为被赡养的老年人在物质和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并在生活上和精神上关心、扶助和照料老年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2020-11-20 14:45: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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