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借信用卡的钱不想还了,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属于恶意透支吗?

湖北 - 武汉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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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律卫士

地区:湖北 - 武汉

信用卡恶意透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为“数额较大”,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如归还所透支款,可请求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根据数额不同量刑不同。具体热线或到所咨询

2020-11-20 12:05: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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