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在一定期限内,有权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因此形成的决议,此即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在公司法司法实践中,可提起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的情形主要有:
1、会议召集人不适格;
2、会议通知或公告瑕疵;
3、非股东或非股东代理人参与表决;
4、决议未达法定最低表决权数;
5、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
同样,若董事会决议存在上述情形,直接利害关系人亦可向人民公园提起确认无效或撤销之诉。
综上所述,关于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我们要注意如果股东会选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监事或者要求股东本人以个人财产进行偿还债务,这些情形都是无效的,做出的决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我们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图锦州律师。
2020-11-19 22:55:10 回复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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