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离婚后是净身出户的,由于我的身上没有钱所以孩子的抚养权也给了丈夫,但我以后还是想把孩子的抚养权给拿回来的,那夫妻离婚后是否可以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啊?

云南 - 昭通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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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法务团

地区:云南 - 昭通

你好,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0-11-19 13:12: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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