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和嫂子是相亲认识的,两人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共同名下,现在共同居住生活了一段时间后,夫妻双方由于彼此性格差异导致矛盾重重,无法维持婚姻关系提出离婚,该房产应该如何进行分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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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还有一种情形需要注意,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2020-11-19 05:57: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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