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丈夫我们要离婚解除我们之间的夫妻关系,我们现在要进行财产的分割的话是不是只要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就好了?孩子的抚养费的数额怎么确定的?

西藏 - 昌都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宁夏维权顾问

地区:西藏 - 昌都

一,参照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二,如果夫妻一方有过错,过错方原则上少分财产。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三,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2020-11-19 02:54:26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昌都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徐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