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离婚以后,我老公带着钱就走了,把孩子丢给了我,一分钱也没给我们,现在连孩子的抚养费都不支付,应该怎么办呢?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广东 - 中山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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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更直接地回答不支付子女抚养费怎么办?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020-11-19 00:19: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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