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丈夫以自己的名义在我们离婚诉讼期间找别人借钱,现在债权人将是不是可以将我的丈夫的配偶我列为共同被告的?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

江苏 - 淮安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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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谈判法务

地区:江苏 - 淮安

以夫妻一方名义向他人借贷,诉讼时夫妻关系仍然存续债权人将配偶列为共同被告的,主体适格。[裁判规则]《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该第三款的内容指的是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就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债务问题进行书面的约定,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债权人知道夫妻双方有该约定的,那么即便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也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

2020-11-16 07:38: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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