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边的风俗结婚的时候都要给彩礼,可是没有想到对方要了20万元钱。我在外面借了一笔钱给他凑够的。现在两人感情不和,要离婚,那这笔钱还没有还上,他应该听我唱完吗?有什么相关的法律依据吗?

山东 - 淄博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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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法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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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债务人自己承担,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前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夫妻双方都有义务偿还。法律依据如下:《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020-11-15 12:17: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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