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姐姐是以什么角色参与。如果嫌疑人有委托书让姐姐代理民事上的赔偿调解,那姐姐只是嫌疑人的代理人,最终履行调解书的主体是嫌疑人而非姐姐。如果姐姐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调解的,那姐姐有义务履行调解协议。若嫌疑人没有书面委托或事后追认姐姐是有效的调解代理人,姐姐又以嫌疑人的名义参与调解的,调解属于无效代理调解,这就会有两种不同的情况,若你出具了谅解书的姐姐会成为调解履行的义务人(但追起来很麻烦),若没有出具,那姐姐不是承担调解的义务人但应承担无效代理期间对你方造成的损失。
2020-11-14 11:54:2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