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经朋友介绍借给了另一个好朋友,20万元,当时承诺是一年之后连本带息地归还,但是现在对方去没有还钱,而且人也联系不到了,对于恶意逃避不还钱的行为属于诈骗罪吗?

云南 - 大理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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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云南 - 大理

债务人恶意逃债,下落不明的,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想要进行债务追讨,可以按照诈骗犯罪提出控告,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司法实践中,不少骗子利用合同形式、以公司名义租用地方骗取供应商的货款,然后一走了之,给债权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债务人的行为,已经不是商业上的欺诈拖欠,而是骗取财产目的的诈骗犯罪。债权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刑事控告受理后,就不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2020-11-09 07:21: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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