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学的时候自己比较喜欢去外面玩,然后就室友到处说我的坏话,导致现在大家都对我异样的眼光,名誉损害的,没有构成犯罪,应该有没有构成侵权?

台湾 - 嘉义县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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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损害,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属于民事侵权行为:按照《民法总则》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既然依法享有名誉权,该权利就受法律保护,不容任何人肆意侵犯。《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2020-11-08 11:44: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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