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具体情况如下:
1、对于被告即债务人已签收的邮件,无论是债务人的传达室、收发人员签收,或者其工作人员签收即可发生效力,无需法定代表人签收或者加盖公章。邮局不可能将邮件交由与债务人无关的人签收,可以证明债务人已收到催款函,可以认定其催款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2、对于因债务人名称或地址的变更而没有签收的邮件,应视为债权人权利主张的意思表示已到达债务人,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被告变更住所地或相关停息有义务告知原告即债权人,即使债务人并未收到催款函,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3、对于债务人有证据证明因邮件的遗失而未收到催款函的情况,债权人邮寄催款函的行为不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2020-11-07 07:57:29 回复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