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判决适用哪些情形

云南 - 临沧 判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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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答疑法务

地区:云南 - 临沧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缺席判决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在被告反诉的情况下,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第二,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第三,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第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缺席判决必须在案件事实已经全部查清的情况下才能作出,同时,要认真考虑缺席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被告必须到庭才能查明事实的案件,如果被告拒不到庭,应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强制到庭,不能缺席判决。

在2018年10月之前,缺席判决只是存在于民事诉讼中,但是在此之后由于修改了《刑事诉讼法》中的条款内容,刑事案件中缺席审判程序,这属于特别程序中的一种,也有自己的案件适用类型和条件。但是要注意,相比之下肯定是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比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要求更为严格一些。

2020-11-04 12:00: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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