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和姐夫结婚后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但是后来由于彼此性格不和而分居,经济收入也都是各种管理各自赚取的,结果现在双方经过冷静协商决定离婚,分居期间的财产是否需要平均分割?

山东 - 滨州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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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东 - 滨州

夫妻只要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就还是合法夫妻。分居期间只要两位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两位取得财产和收入,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分居期间的债务,如果借得钱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也属于婚后共有债务。《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2020-10-26 23:16: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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