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债权转让无效

黑龙江 - 鹤岗 债务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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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洞察法律助手

地区:黑龙江 - 鹤岗

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转让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

如果你所接受的债权转让不具备上述三种情况,那么,这个债权是可以转让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这里法律只规定了债权转让债权人的通知义务,并没有规定,必须要征得债权转让债务人的同意。

2020-10-26 20:33: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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