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俩结婚一年的时候有了我儿子。为了儿子能健康快乐成长,我选择辞职在家当宝妈家里所有的收入都靠老公的工资。现在他打算和我离婚说钱都是他挣的,不给我一分,他这样合法吗?

山东 - 潍坊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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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咨询助手

地区:山东 - 潍坊

婚姻存续期间工资收入的存款余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共同财产都平均分割,但双方也可以协商达成分割方式。《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20-10-24 12:39: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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