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办法第三条是那些规定

江苏 - 南通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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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 南通

四川省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办法
第三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风景名胜区的建设管理工作。市(地、州)、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风景名胜区的建设管理工作。

2020-09-28 07:06: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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