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手术前我是签订过风险告知书的,我原本以为不会发生医疗事故的,可没想到在做手术的过程中对方把我的鼻子给做歪了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发生医疗事故后如何才能判断医院方的责任呢?我们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啊?精神损失费可以赔偿吗?

贵州 - 黔西南 倡议书
1位律师回复

在线策略辩护团

地区:贵州 - 黔西南

1、要结合手术前的风险告知书,以及手术同意书的相关内容来判断医院方的责任。2、在院方有责任并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具体赔偿金额要看是否影响了主要器官功能等。3、但可以肯定的是,因为鼻子是人脸部器官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神损失肯定是要赔的,而且律师费一般也是支持的。4、如果过程中,有医生和医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那即使是正常手术风险,院方也有赔偿义务。

2020-09-24 21:04:01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黔西南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北京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我要提问

提交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