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的共用建筑例如托儿所,地下室,人防设施,停车场、物业公司私建的房屋,,想知道物权法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怎么规定的,小区内的道路以及公共绿地归谁所有?

湖北 - 十堰 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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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谈判法务

地区:湖北 - 十堰

物权法专门设置了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其中该章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2020-09-12 00:31: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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