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精神病鉴定是如何进行鉴定的呢?自己的朋友因为在外面被人家殴打了,他的精神有点问题的,他就是去反击了,导致他人受伤了,这个时候拘留了,怎么鉴定精神病的呢?

河南 - 开封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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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助手

地区:河南 - 开封

“法医精神病鉴定”,是指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  法医精神病鉴定,鉴定对象规定如下:  对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下列人员进行鉴定;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  2.民事案件的当事人;  3.行政案件的原告人;  4.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受拘留处罚的人员;  5.劳动改造的罪犯;  6.劳动教养人员;  7.收容审查人员;  8.和案件有关需要鉴定的其他人员。

2020-09-04 18:52: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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