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有头疼的毛病,但是最近半年变得严重了很多,后来我去医院做检查,说我是脑袋里有肿瘤,我当天就办理住院手续了,之后接受了一系列的检查和初步的治疗,最终结果竟然是之前的是误诊,我觉得这样的事情给我身体和精神都造成了伤害,那我该如何要求赔偿?

湖北 - 荆州 医疗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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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法务团

地区:湖北 - 荆州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我国实施的是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患方必须完成举证证明医疗事故构成要件中所有四个要件,才能构成医疗事故,医方才有义务承担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但由于这种归责原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要求,就意味着患者一方要承担证明医院方有过错的举证责任,从而导致没有掌握病历材料以及缺乏医学知识的患者在举证责任是非常困难的,也是不合理的,很难保障到司法公正。因此,医疗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不宜采用过错责任原则。

2020-08-31 01:56: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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