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在外面炒股欠了不少的外债,为此我跟他提出了离婚,现在债主把我也告上了法庭要求承担还债的义务,法院要强制执行从我的工资中扣钱合理吗?

黑龙江 - 牡丹江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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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丈夫的婚前债务,如经判决确定的,可以强制执行妻子工资中属于丈夫一方所有的份额(一半)。  
2、丈夫的婚前债务,应当用其个人财产负责偿还。但因为夫妻婚姻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最少也应当享有一半的份额。所以,法院在强制执行时,可以依法强制执行妻子工资份额的一半。

2020-08-21 23:32: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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