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即,企业为其投资者或者职工投保商业保险所发生的保险费支出,限于以下两种,才准予税前扣除:
一、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如《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
2020-08-22 02:16: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