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需要用钱,但是银行得贷款有审批不下来,我只好在小贷公司借钱,但是他们的利息比较高,利息还要计算进入本金,这样的方式是否违法?

广东 - 江门 个人债务
1位律师回复

江门法务

地区:广东 - 江门

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的计算方式就是复利。民间借贷遵循不保护复利原则,这是司法实践中处理借款纠纷案件所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也为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所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第七条分别作出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由此可见,该司法解释并不完全禁止高于银行利率的行为,但是了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以外的高利,也即并未禁止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合理的复利。

2020-08-20 23:03:09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江门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徐州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