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前不久借了一笔高利贷,利息特别高,后来到期了,他们天天追着我讨债,实在没办法,我把本金和利息给他们了,可是朋友说他们的利息太高了,不受到国家的保护,超过多少的部分可以要回来呢?利息在多少之内?法院给予保护?

河南 - 驻马店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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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过36%的。超过的部分,即使利息已经给了,也可以要回来;  
2、24%以内的,法院予以保护;  
3、24%-36%之间的,超过24%的那部分利息已经给过的,不能要回来;还没有给的,也不能要。

2020-08-20 12:41: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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