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楼下的健身器材是物业公司安装的,物业公司负责维修,结果为公司没有尽到责任,业主在使用时发生意外摔伤了。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损失?

浙江 - 嘉兴 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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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诉讼法务

地区:浙江 - 嘉兴

物业管理企业因疏于管理,致使物业共用设施存在不安全因素,造成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损害,受害人请求物业管理企业赔偿损失的,可根据物业管理企业过错的大小,收取费用的标准等因素确定物业管理企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物业管理企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或合同约定的行为采取罚款措施,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请求物业管理企业返还该款项的,应当支持。

2020-08-12 00:36: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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