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老乡打算在城里开餐饮店,但是自身经济能力有限,打算向别人借一笔钱,并且承诺与出借方签订书面正式借款合同,按月分期偿还并支付高额利息,这种民间借贷行为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云南 - 西双版纳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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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维护法务

地区:云南 - 西双版纳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 出借人借款人双方都必须自愿。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允许采用口头形式。借据上应写明双方姓名、借款数额(用汉字大写)、币种、借款时间、借款用途、借款利率、偿还日期、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及其他双方约定的合法内容等。还款时出借人应当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 对借贷利率的确定。自然人在合同中对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对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借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2020-08-11 22:00: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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