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已经出具了我们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现在我们要协商赔偿的事情,那么是不是应该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的责任来进行承担?

青海 - 海南州 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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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精研顾问团

地区:青海 - 海南州

关于车祸受伤的赔偿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证据。
其次,可以起诉侵权方和车辆的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的侵权方赔偿。所以要看对方车辆上的什么险种。再次,诉讼费由原告先行垫付,可以在起诉中要求被告承担,胜诉后法院会判决,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

2020-08-11 10:11: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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