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夫离婚是我们大家共同的意愿,我们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孩子的抚养权归我,房子一半归我,离婚以后因为我身体出了问题,我们补充了一份协议,孩子由他照顾三年后在交由我抚养,补充协议是否有效?补充协议和原协议有不同的地方以哪个法律效力高?

广东 - 东莞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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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师

地区:广东 - 东莞

离婚后来的补充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协商签定的,那么对夫妻双方肯定是有约束力的,如果补充协议和原协议有不同的地方,应视为对原协议的修改。只不过,经过民政部门备案的协议,在效力上确实会比私下达成的效力高。但这仅仅体现在对外的效力上,而对内效力,也就是夫妻前的效力应该是一致的,因为不涉及到保护利害关系第三人的问题。因为在夫妻财产的处分上,会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如果你们二人想使被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拿着此补充协议共同到民政局,说明情况之后,把原协议撤回,重新签订协议即可,大可不必跑去办什么公证。

2020-08-10 11:28: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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