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开车在路上由超车道驶入行车道时,因未与被超车辆保持足够距离,与正在行车道行驶的另一小客车车头左侧相撞,导致双方车辆损坏严重,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超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的部分,由谁承担赔偿责任呢?

山东 - 滨州 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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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法律顾问

地区:山东 - 滨州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超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 负全部责任者承担100%;
(二) 负主要责任者承担70%-80%;
(三) 负同等责任者承担50%;
(四) 负次要责任者承担20%-30%;
(五) 无责任者不承担; 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参照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020-08-06 18:05: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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