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家庭纠纷农村老人过世30多年了,当年老人在世时村里集体分的山和自留地(老人去世无遗嘱)山和自留地的拆迁款老人其他的子女是否有权利分割索要?

广东 - 汕头 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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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土地分配到户,如果这些土地全部分配到了您爷爷奶奶的名下,并且他们没有在子女之间进行再次分配,并且去世时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的,那么这些土地应当作为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的程序进行。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配偶、父母与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因此其他子女是有权继承的。一般情况下是均分,但是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要求多分。2、但是如果您爷爷奶奶已经将其土地在子女之间进行再分配,因自家土地动迁享有的利益其他子女是无权要求分割的。

2017-07-19 08:3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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