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求离婚后孩子由我来抚养,可是男方也不想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由于双方都不肯让步我们就只好到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了,那我想要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是否要准备一些孩子跟我更有利于健康成长的证据?

广东 - 茂名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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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导顾问

地区:广东 - 茂名

你好,根据我国目前相关法律规定,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有孩子,对于2周岁以内哺乳期的婴儿,原则上应该跟随母亲生活。如果女方身体不健康,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的严重疾病,女方就不能抚养孩子。可以根据男女双方的经济状况和现状,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来整体衡量孩子跟谁生活更有利成长。建议把两个人的现状进行对比,本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在诉讼中要让法官知道对方能提供孩子健康成长条件。

2020-07-05 12:55: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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