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恶劣,主要是指下列几种情况:
1、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如致多人死亡,或者致人重伤的人数特别多。
2、明知没有安全保证,甚至已发现事故苗头,仍然不听劝阻、一意孤行,拒不采纳工人和技术人员的意见,用恶劣手段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等等。
3、如事故发生后,不积极采取抢救措施抢救伤残人员或防止危害后果扩大,只顾个人逃命或抢救个人财物,使危害后果蔓延扩大。
4、事故发生后,为逃避罪责,破坏、伪造现场,隐瞒事实真相等等。
确立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特别是工厂、仓库、矿山等单位领导者、指挥者等具有强令资格的个人,对于生产安全生命安全等一个警钟。有效保障企业生产劳动者生命安全,避免明知存在违章或重大危险仍然强迫作业的风险。
2020-07-03 19:35:5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