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因参与打架斗殴致人轻伤,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由于受害者不愿意达成谅解坚持上告,哥哥被法院判决2年有期徒刑,现在哥哥对一审判决不服,该怎么处理?

湖北 - 十堰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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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一审刑事判决要上诉的,应当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十日内,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第二百一十九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2020-07-03 04:13: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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