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QQ诽谤违反了民法

澳门 - 大堂区 名誉毁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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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第101条 名誉权
第一百零一条【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2020-06-29 12:0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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