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这段时间和他的一个女下属走的很近,我不仅一次看到他和那个女下属一起去逛超市吃饭了,我问我老公时他还亲口承认了他喜欢那个女的,还提出要和我离婚,我老公这样做算是出轨吗?还有作为婚姻的过错方是否要赔偿另一方?

内蒙古 - 兴安盟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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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上的外遇,是指二个情形: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也就是说外遇的情况,只有达到这个程度时,《婚姻法》才把它作为一种过错。其他的外遇情况千差万别,尽管都破坏了婚姻家庭的稳定,也违反了夫妻忠诚的义务,但法律在财产分割上不作评判。即不会因此而判决有过错的一方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不过,有外遇的原因很复杂,无法一概而论,毕竟我们婚姻法有一个基本原则: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在判决离婚时只有一个核心要素就是:夫妻感情破裂

2020-06-15 12:06: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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