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面散步被歹徒加害了,那么现在法律对于一个被害人被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造成的物质损失,那么在诉讼过程中是不是有权附带这民事诉讼呢?

云南 - 玉溪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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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10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3)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  
(4)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5)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由此看出,如果在诈骗中存在财产转移的现象的,可以依照上述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2020-06-01 23:42: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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