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丈夫提出了离婚,但是他不同意,也不改正自己的错误,我现在受不了了,胆酸诉讼离婚,那么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哪些材料呢?

广东 - 江门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离婚补偿法律顾问

地区:广东 - 江门

你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2020-05-19 01:15:27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江门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徐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