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这个男人分手之后,这个男人最近一段时间经常打电话对表姐她进行骚扰,而且还泄露了表姐她的私人照片,那么对于这个男人的行为是否已经构成的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湖北 - 武汉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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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 - 武汉

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3)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4)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5)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6)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7)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8)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2020-05-05 18:44: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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