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在工作中与别人发生矛盾,结果对方纠集几名同伙对姐姐实施辱骂和殴打,并在大庭广众之下侮辱姐姐的人格和名誉,现在姐姐精神受到很大伤害,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广东 - 中山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宁河县优选法务

地区:广东 - 中山

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中精神损害赔偿应适用如下两个方面场合:
1.侵害生命权对其近亲属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救济。
2.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亲属所造成精神痛苦的救济。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上,由于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明确的赔偿标准、最高和最低限额,因此如何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数额,是审判实践遇到的一个十分复杂而且是需要平衡各方利益,以保障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的问题。精神损害不同于财产损害,无法适用等价赔偿的原则来衡量,既然如此,精神损害不是赔得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因此,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在坚持一定原则的基础上,依照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使其赔偿数额适当合理。

2020-05-05 17:26:59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中山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