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没有钱,我就低价收购了别人的一辆汽车,这辆汽车已经到达了报废的标准,但是我开着他出去,结果被贡安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了,那么我会面临什么样子的处罚的呢?

河南 - 商丘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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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南 - 商丘

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肯定是吃亏的一方,至于是否一定会承担全部责任,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双方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互赔对方损失。驾驶报废车,属于本方赔偿责任的保险不赔偿,由驾驶人自行承担。

2020-05-01 11:34: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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