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前不久买了一套商品房,是从开发商手里买的,我们签了合同。签合同时我就交了定金,后来他给我出具了发票,现在我不想买了,这个合同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呢?我算违约吗?需要承担开发商的损失吗?定金能要回来吗?

北京 - 西城区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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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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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合同即生效并受法律保护。你现在提出退房,属违约行为
2.违约赔偿应根据合同规定履行。协议上写的定金不退,一般是指交付定金之后未付全款之前。但如果协议上关于退房只有这一处规定,自然对你有利。因为对方找不到要你多付违约金的依据。
3.你说收到发票,如果是这样的话,情况就不一样了。因为发票是税务部门开的,表明购房手续已经基本完成,所有交易材料都已经上报。这种情况下提出退房,开发商会以蒙受巨大损失为由拒绝退房或狮子开大口要赔偿
4.如果你执意不要房子,可以与开发商商量,能否通过更改内册名字转让。如果有这个可能,宁可给开发商一点好处让房产脱手。

2020-04-24 17:23: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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