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有个同事骑电动车去单位上班,结果被一辆机动车给撞了,后来送往医院紧急去治疗,但是家属对这家医院的伤情鉴定有异议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

云南 - 临沧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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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云南 - 临沧

你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人身伤害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因此,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近亲属对伤情鉴定结论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司法机关一般应当进行重新鉴定,并且对人身伤害进行重新鉴定的,应当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2020-04-14 18:1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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