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家弥留之际,都是小女儿在照顾,所以两个人就打算去世之后,把所有的遗产留给小女儿。87年的时候,孩子的父亲去世,母亲掌管房产。95年母亲去世了,但是一直是儿子乙居住。但是儿子甲一直表示房子是自己的。08年的时候小女儿拿出证据说房子是属于她的。想问,现在其他人来闹,说遗产应该平分。这个遗产怎么分才好?

云南 - 大理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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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云南 - 大理

我认为应当按照公证遗嘱判归女儿一人所有。理由如下1公证遗嘱证明老人的遗愿就是给小女。2父亲下世后没有遗嘱应按法定继承,但继承人没有在俩年内向母亲提起继承权诉讼应当认为放弃了继承,到了87年后母亲一人掌管房产就转变为其个人的财产。故自己处分自己的财产理应合法有效。95年母亲去世后,房产由儿子乙居住,但是甲有公证遗嘱有理由相信房子是自己的,只有当认为权利受到侵害时才起算诉讼时效。因此,2008年小女儿甲拿出公证遗嘱起诉要房,能胜诉

2020-04-11 21:54: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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