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孩子考上重点高中,为了方便上学在学校附近租住了一套房子,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期限是三年,结果现在不到两年房东就因当初订的房租太低想违约,现在不愿意再继续出租房屋,朋友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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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房东违约,租户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2020-04-10 18:06: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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