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主动提出离婚的,我做家庭主妇这些年都没有去工作,自然就是没有经济收入的,要求主张离婚的补偿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呢,相关要求应该是怎么样的

广东 - 佛山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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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关系维权法务

地区:广东 - 佛山

离婚补偿是指约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了较多义务,因而在离婚时付出较多的义务的一方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物质补偿的一种制度。我国《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据此,要求离婚补偿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①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
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履行了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
③一方在履行上述义务时比另一方付出得较多。
④必须在离婚时提出补偿请求。

2020-04-06 13:36: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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