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表妹在路上过马路时,被一辆面包车给撞了,被撞后还被拖行了一段距离,导致我表妹的脸部被毁容,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是否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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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条规定,确定赔偿金的数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确定其赔偿责任:第
一,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第
二,加害人过错程度。过错程度可以作为对加害人制裁轻重的指标。过错严重,造成受害方严重精神损害的,应酌情增加抚慰金的数额;如果加害人只有轻微过失,抚慰金数额也可相应减少。第
三,具体的侵权情节。

2020-04-01 15:0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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