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丈夫两个人是在2014年离婚结婚的,两人感情不和在2020年准备要离婚,双方名下有两套房产,一部车,几十万的存款,各自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离婚时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区分?

云南 - 楚雄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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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纠纷维权法务

地区:云南 - 楚雄

你好,据《婚姻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你好,据《婚姻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0-04-27 05:24: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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